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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阶梯给药 所谓癌痛治疗的三阶梯方法就是在对癌痛的性质和原因作出正确评估后,根据病人的疼痛程度和原因适当选择相应的镇痛剂。即对于轻度疼痛的患者应主要选用解热镇痛类的镇痛剂;若为中度疼痛则应选用弱阿片类药物;若为重度疼痛则应选用强阿片类药物。或者轻度疼痛选择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中度疼痛选择弱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重度疼痛选择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二)口服用药,或非创伤用药(如透皮贴剂)或创伤性小的给药途径 以便于病人长期用药,尤其是便于长期使用强阿片类镇痛药物的途径为宜。
(三)按时给药 镇痛药应当有规律地“按时”给药,而不是在疼痛剧烈张博士医考网http://www.guojiayikao.com时“按需”给药。
(四)个体化给药 阿片类药的用药剂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个体化滴定阿片类止痛药的用药剂量是止痛治疗临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到目前为止,在癌痛处理中,文献中尚无吗啡极量的报道。如普通吗啡,其有效剂量范围从每4小时5mg 一直到1000mg以上。因此,进行剂量滴定是成功控制癌痛的关键,剂量滴定的基本原则是将止痛药剂量(包括按时给药与必要时给药的剂量)滴定到理想止痛、低副反应的水平,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即TIME原则):
1.确定初始剂量(T) 根据需要每24小时调整一次剂量,由于个体差异及不同用药史,部分患者需要2~3天的剂量滴定,才能完全控制疼痛。大多数患者的初始剂量是吗啡30~60mg/d。普通吗啡具体用法是:每次5~10mg,每4小时一次,建议给药时间是6:00、10:00、14:00、18:00、22:00,为持续控制疼痛及避免夜间服药引起的不便,最后一次用药应增加50%或100%的剂量。吗啡控释片一般每次10~30mg,每12小时一次。若既往口服普通吗啡片的患者改用吗啡控释片时,应在给予控释片初始剂量的同时给予最后一次剂量的吗啡普通片。
2.增加每日剂量(I) 临床试验表明,相当一部分癌痛患者需通过剂量调整(常常增加初始剂量)才能获得满意的疼痛控制。剂量增加幅度开始可为前次剂量的50%~100%,以后应改为33%~50%,如每日吗啡控释片具体增量情况为:30mg→60mg→90mg→120mg→180mg→240mg→300mg→ 400mg→500mg等。速效吗啡具体增量与此一样。
3.处理突破性疼痛(M) 应用速效吗啡来处理,剂量为前次用量的25%~33%。
4.提高单次用量(E) 若病人镇痛效果不理想,则24小时应提高每日用量。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增加每次给药剂量而非给药频率来实现。但由于代谢差异,约10%的病人需要每8小时给予吗啡控释片或每48小时给予芬太尼透皮贴剂才能达到完全无痛。
(五)注意具体细节 对用镇痛药的患者要注意监护,密切观察其反应,目的是要患者能获得最佳疗效而发生的副作用最小。用于镇痛治疗的吗啡、芬太尼、羟考酮、氢吗啡酮、氢可酮等,无限制剂量。
绝大多数癌症疼痛患者使用阿片类药安全有效,但便秘等不良反应则常发生。预防及处理药物不良反应与疼痛治疗本身同样重要,应把预防和处理阿片类镇痛药副反应作为镇痛治疗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骨转移疼痛是癌症疼痛的最常见原因。骨转移疼痛的治疗常需要综合治疗,合理配合镇痛药、放射治疗及其他药物治疗可提高镇痛治疗的效果,而且还可能减低病理性骨折等并发症发生的危险。除阿片类镇痛药外,治疗骨转移疼痛的其他姑息治疗方法及药物包括非甾体类抗炎药、放射治疗、双磷酸盐类药、固定术等。
神经病理性疼痛,属临床难治性疼痛。合理使用辅助用药,如抗抑郁药、抗惊厥药、局麻药等,有助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例如,灼痛的辅助用药最好选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电击样疼痛的辅助用药最好选用抗惊厥类药。使用上述辅助性药物时,初始用药应从低剂量开始,根据病情每3~5天逐渐增加剂量,直至理想止痛及低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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