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品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

(1)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2)含有未经CFDA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

(3)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4)中药注射剂。

(5)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6)麻、精、毒、放。

(7)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