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字库中没有的字,先用“?”代替,一个“?”代替一个汉字。考生在现场审核时向考点书面写明本人姓名,由考点、考区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考生在输入姓名时要顶格输入真实汉语名字,汉字与汉字之间不可有空格。少数民族考生名字中的点,应输入英文书写的小数点。 答: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请咨询报考地点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答:技能原则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答:毕业证书编号指考生毕业证书上的统一编号,不足17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写,且证书编号必须输入数字。对“硕博连读”或“师承类”考生,“毕业证书编号”不必填写。 答:只有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并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填写“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月”(即《医师资格证书》中的发证年月格式如:2005-03)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登记号(即《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登记号码),其他考生不必填写。 答:网上报名时,毕业证书编号填写电子注册号(18位) 答:在毕业学校下拉菜单中选择合并后的院校名称。如菜单中没有相应的院校名称则需申请添加数据,请按系统提示登陆相关链接进行相应的操作。待后台数据库添加成功后方可在菜单中选择。 答:网上报名系统中毕业专业一栏显示的内容,表示的是广义上的“临床医学”,括号中的内容是对部分开设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专业或其他临床医学类别的学校,因为学生毕业拿到的是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专业学位,作为对代码的标准化工作,将这些专业也列在临床医学中。 答:在今年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身份证号采用了由公安部提供的身份证号校验规则,原15位身份证号已经停用,统一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如果提示错误,需要去发证公安局确认是否有误。 答:广东省+湖北省都有自己的报名系统。与现在国家报名系统还是有区别的,湖北的是先登录国家医考中心网站后,在输入证件时直接跳到湖北省网上报名中心。 答:对系统中尚未收录的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在线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确认、填写有关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扫描材料。 答:自从此系统上线后,大大提升了效率,但是我们的校、单位名字非常多。很多考生把单位、学校的名字写错,或者写成简称,甚至有的院校已经更名或者合并等。上述情况给现场确认的考务人员增加了很大的困难。 答:不可以,必须添加上后才可以。 1.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单位: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时,考生须上传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 2.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可上传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申请信息提交后,请主动联系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点审核(地级市单位),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工作单位。 答:不可以,必须添加上后才可以。 考生须上传该校毕业证书扫描件(持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学历报考的考生,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 申请信息提交后,请主动联系该学校所在地的考区(省级单位)审核(持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学历报考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报名所在地的考区审核)。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找到添加的毕业学校。 答:选择毕业证上面的学校名字。 答:网上查不到的都需要。 答:在哪报名开具哪的试用期合格证明。 答:变更注册地址。 答:必须做变更。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