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是妇产科主治——考试会涉及到的知识点,北京张博士医考中心搜集整理,请参考。
1.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
2.妊娠合并糖尿病是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或妊娠前为糖耐量受损,妊娠后发展为糖尿病。
3.糖尿病对妊娠期影响:
(1)对孕妇:易发生先兆子痫,子痫。
(2)对胎儿及新生儿:①巨大胎儿的发生率高;②畸形胎儿的发生率是正常孕妇的3倍;③死胎和新生儿死亡率高;④胎儿生长受限;⑤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⑥新生儿低血糖。
4.临床表现为妊娠期有多饮、多尿、多食或反复发作的外阴、阴道念珠菌感染,伴有羊水过多或胎儿较大者。
5.妊娠24~28周进行,若服50g葡萄糖1小时后血糖≥7.8mmol/L(140mg/dl)者,应进一步行口服糖耐量试验。
6.口服糖耐量试验:禁食12小时后,口服75g葡萄糖。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3小时的血糖。
7.孕期可用饮食控制或胰岛素治疗,使血糖控制在空腹血糖≤5.3mmol/L(100mg/dl),及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8.妊娠37周住院监护,必要时促胎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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