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烧伤

乡村全科: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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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烧伤

  1.Ⅰ°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生发层健在,再生能力强。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拔毛试验痛,3~7天脱屑痊愈,短期内有色素沉着,不留瘢痕。

  2.浅Ⅱ°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大小不一的水泡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水泡皮如剥脱,创面红润、潮湿、疼痛明显。拔毛试验痛。如不感染,1~2周内愈合,一般不留瘢痕,多数有色素沉着。

  3.深Ⅱ°烧伤:伤及皮肤的真皮层,介于浅Ⅱ°和Ⅲ°之间,深浅不尽一致,也可有水疱,但去疱皮后,创面微湿,红白相间,痛觉较迟钝。拔毛试验微痛。如不感染,可融合修复,需3~4周。常有瘢痕增生。

  4.Ⅲ°烧伤:全皮层烧伤甚至达到皮下、肌肉或骨骼。创面无水泡,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痛觉消失,局部温度低。拔毛试验不痛,且易拔除。因皮肤及其附件已全部烧毁,无上皮再生的来源,必须靠植皮而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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