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采购药品相关记录保存年限

《法规》——采购药品相关记录保存年限

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5年。

「张博士医考www.guojiayikao.com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