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体植入原则及并发症

种植体植入原则及并发症

种植体植入原则及并发症

1.种植体植入原则

(1)手术的微创性(47℃)。

(2)牙种植体表面无污染(血溃不是污染物)。

(3)牙种植体的早期稳定性(35N)。

(4)种植体愈合无干扰性;不受微生物及过早咬合力影响,种植体不应高于骨面。

(5)受植区的要求:①唇颊、舌腭侧骨质不少于1.5mm;②种植体之间、种植体与邻牙之间不少于2mm;③末端距离下颌管不能少于2mm;④植体长度不应少于8~10mm。

2.种植体植入术的并发症(邻牙损伤不是并发症)

(1)创口裂开-缝合过紧或过松。

(2)出血-早期冷敷,晚期热敷。

(3)下唇麻木-去除。

(4)窦腔黏膜穿通-去除。

(5)感染。

(6)牙龈炎。

(7)牙龈增生。

(8)进行性边缘性骨吸收。

(9)种植体创伤。

(10)种植体机械折断。

3.效果评估

1)朱海标准

(1)X线无透射区;横行骨吸收不超过1/3。

(2)咀嚼效率大于70%。

(3)成功率5年大于85%,10年大于80%。

2)瑞典Albrektsson和Zarb标准

种植体功能负载1年后,垂直方向骨吸收<0.2mm/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