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考点考生: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省直考点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15日24时。 (二)报名方式: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省直考点(代码12)”,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随时上传、修改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上传功能关闭,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2023年仍须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审核,方可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审核方式 实行线上审核与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无需上传材料。 (二)公卫考生报名成功,上传报名材料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三)其余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无需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事宜 (一)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2月28日-3月1日;公卫类别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3月2日-3日。 (二)审核地点: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7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省血液中心院内) (三)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和公卫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原件,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四)审核材料装订顺序: 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需提供)。 7.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等。 四、网上缴费 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以通知为准。 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