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基本内容(二)

阴阳学说基本内容(二)

四、阴阳的消长

阴阳消长,是指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增长和消减的变化之中。阴阳双方在彼此消长的运动过程中保持着动态的平衡。阴阳消长是阴阳运动变化的一种形式。导致阴阳出现消长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阴阳之间存在着的对立制约与互根互用关系。由阴阳对立制约关系导致的阴阳消长变化,主要表现为阴阳互为消长,阴长阳消阳长阴消阴消阳长、阳消阴长四种形式;由阴阳互根互用关系导致的阴阳消长变化,则主要表现为阴阳的皆消皆长,即此长彼亦长,或此消彼亦消。

阴阳消长是阴阳变化的过程和形式。阴阳双方在一定限度内的消长变化,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对立制约和互根互用的关系。在自然界如气候的正常变化,在人体生命过程中表现为协调有序。

五、阴阳的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事物对立双方的总体属性,通过一定的条件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阳可以转化为阴,阴可转化为阳。如一年四季气候的变化或人体病证性质阳热或阴寒的变化。

阴阳转化是阴阳运动的又一基本形式,阴阳双方的消长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事物内部阴与阳的比例出现了颠倒,则该事物的属性即发生转化,故说转化是消长的结果。阴阳的相互转化,一般都发生于事物发展的物极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则阴阳转化则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

阴阳转化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渐变,如一年四季的温热寒凉变化;二是突变,如气候出现剧烈的寒热变化。

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生、化、极、变,是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甚则热,热甚则寒,其中的”“”“,即是事物阴阳总体属性发生转化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