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201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须知

营口201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须知

营口201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须知: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

一、考生现场审核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按须知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按时进行现场报名,完成资格审核、办理缴费手续等工作。

二、考生与医师资格考试相关通知(如:准考证领取、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等)我考点均在营口卫生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三、现场审核时间:

2014年3月19日——3月25日(不含周六、周日)

四、现场审核地点:

考生请到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县区卫生局报名,营口市卫生局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例:考生在大石桥**门诊部、**医院工作,需到大石桥市卫生局报名;营口市中心医院考生到西市区卫生局报名;营口市中医院考生到站前区卫生局报名。)

各市(县)、区卫生局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站前区卫生局:2923613营口新东风医院对面站前区政府楼613室

(二)西市区卫生局:4880222西市区政府222室

(三)老边区卫生局:3250697老边区卫生局医政科

(四)开发区卫生局:6167627、6249092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148号卫生局窗口

(五)大石桥市卫生局:5627080大石桥市卫生局医政科(六楼会议室)

(六)盖州市卫生局:7814956盖州市卫生局医政科

市卫生局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

五、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考生自备档案袋):

(一)网上报名后,经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军队考生须由团以上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在报名表照片处签字盖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各类学历教育的考生(个别中专及年代较早的未上网学历除外),报考时需提交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尽量晚些打印,保障有效期)。

(四)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证明起止时间,截止至报名前满一年。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证明必须填写正确,缺项、涂改无效)。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五)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一份。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及姓名信息页均需复印)、《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考生《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执业地点必须与所在执业机构一致。

考生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因变更导致注册证书年限不够(实际首次注册至报名时间已达标准要求的,由主管卫生局出具证明材料:在执业证书复印件上写明首次注册时间并加盖医师注册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中工作起止时间须符合《执业医师法》规定。(如:在三家医疗机构执业,需三家医疗机构分别开具的证明)。

(七)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且机构诊疗科目包含考生报名类别专业)。

(八)考生报名照片4张,剪裁后黏贴于A4纸上并署名。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为同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十)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执业医师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60元/人。

(十一)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必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县区卫生局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必须由市计划生育技术管理部门统一报考,不受理个人报名。

(四)相关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交原始档案。

(五)对持有假证件者一经查实予以没收,并全省通报,两年内取消报考资格。

(六)在2012年、2013年考试中违纪的考生(两年禁考的),今年不允许报考。

(七)对提供的《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必须由所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弄需作假者,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八)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表格可登陆“营口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九)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考生是现役军人的,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地方人员或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的聘用人员无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